米拉之家的巨大艺术特色,特别是在近几十年间,遗产保护方面的世界最高荣誉奖项的认可。
正是由于其艺术特点,避免了在米拉之家完工之时其阁楼和屋顶露台被拆除,它们超过了法律规定的4000立方米的建筑体积。米拉之家的合法化要多亏一笔金额约为10万比塞塔的经济补偿,再加上巴塞罗那恩桑切委员会于1909年12月28日作出的决议,这才使得米拉之家作为地标性建筑,不需要严格遵循市政府的规定。
在获取这首次认可之后,该建筑又于1962年被纳入巴塞罗那市艺术遗产名单,并由西班牙政府于1969年声明成为国家历史艺术纪念建筑,这使得米拉之家的独特性和艺术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认可,由于其毫无争议的杰出价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4年将其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单中。
将实物财产归为一种文化元素,可以授予其一种特殊的管理制度,以便于其物理状况的保护,除此以外,还意味着该建筑获得了文化价值方面的认可,值得我们去了解,研究,解释和传播。
1962年巴塞罗那市艺术遗产名单由着名的市政建筑师阿道夫·弗洛伦萨领导,是第一份在西班牙起草的旨在保护这座城市的古迹的文件。
1969年,米拉之家与高迪的其他15件作品一同被宣布成为具有国家历史艺术纪念价值的作品:“高迪的作品在当代建筑中引起了极大的兴趣。 机械,结构和技术在其作品中得到了统一,达到了一个坦率的高度。 在他所有作品中脱颖而出的独特印记将高迪呈现为一名个性率真的创新者,然而同时,这并不妨碍他的作品依赖于建筑传统的特点”。(1969年8月20日《官方通报》199期)。
在西班牙1985年月25日颁布的第16号关于西班牙历史遗产的法令生效之时,米拉之家直接被其纳入文化遗产(BIC);在1993年9月30日颁布的第9号关于加泰罗尼亚文化遗产的历史遗产的法令生效时(加泰罗尼亚官方日志第1807号,日期1993年11月10日),米拉之家也被作为国家文化遗产(BCIN)考虑过,而这是最高保护级别。
1984年11月2日,米拉之家与桂尔公园和桂尔宫一起,以其普世的独特价值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世界文化遗产。
这三座建筑是西班牙首批被宣布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建筑,此外,其他的西班牙世界文化遗产还有阿尔罕布拉宫、科尔多瓦清真寺、埃斯科里亚尔修道院和布尔戈斯大教堂,而在国际上,同年被宣布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还有自由女神像、梵蒂冈城、优胜美地公园和黎巴嫩的巴勒贝克寺等。
世界遗产名录始于1978年,目前在161个国家拥有1007个已注册的遗产,其中779个是具有文化价值的遗产。 西班牙是继意大利和中国之后的第三个拥有最多的世界文化遗产的国家,而加泰罗尼亚是西班牙拥有最多世界文化遗产的自治区,共有44个申报的文化遗产。
米拉之家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标准包括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教科文组织,1972年)和《保护世界遗产公约》实用准则中。这些标准是:
- 标准(1):安东尼·高迪·科尔内特(1852-1926)这些主要作品属于人类天才的创造性杰作。
- 标准(2):它们极为罕见并且独具特色。
- 标准(6):这些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加泰罗尼亚文化艺术黄金时期作品的例子。
2005年6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扩大安东尼·高迪的作品名录,其中包括圣家堂的诞生立面和地下室、文森特之家、巴特罗之家和桂尔教堂的地下室,这七座建筑是作为一个整体注册的,并再次提出了申报标准。
宣布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建筑是一种特权和声望,并且人类有义务确保将其保存并传承给后代。 1972年11月大会批准的《保护世界遗产公约》被认为是教科文组织最成功的公约,也是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最重要的国际规范性文本。 该公约也十分重要,因为它具有全球性,它传达的信息是,遗产不是一个国家或区域所独有的,而是对整个人类具有根深蒂固的价值。